广东深圳:工厂清算赔偿低 13名工人要上诉
广东深圳:工厂清算赔偿低 13名工人要上诉
------------摘抄于网络新闻
24日,来自龙岗区平湖白泥坑的13名工人称,他们曾就职于该社区的港汇进模具有限公司,2011年11月,公司宣布“清算”,不管工龄长短,每人就拿到了3000多元到6000多元不等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申请劳动仲裁也仅支持他们拿4个月的平均工资,他们现已向龙岗区法院提起上诉。
原任职港汇进模具厂技工的周先生称,2011年12月底,工厂通知他们不用上班了。据他介绍,港汇进模具厂和工厂对面的美丰厂是同一个老板,老板另在东莞开设了工厂,两家工厂的员工都可以到东莞上班,但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包括他在内的13个员工不愿意去东莞,13人中,工龄从6年到10多年不等,有6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厂现已注销,给他们的补偿金却只有3000多元到6000多元。他们向龙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索赔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休息日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共计40多万元。
1月16日,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了裁决书,以此为依据,13人每人拿到4个月平均工资,共计6万多元经济补偿金。“我们想要按照工龄拿经济补偿金,还要继续委托律师打官司。”目前,13人中有的失业,有的只找到临时工作。
广东某律师表示,用人单位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周先生等人的代理律师潘先生表示,上诉已立案,将于3月份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