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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案例?员工入职体检非常必要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2-03-01 12:07

                                                          广东:案例?员工入职体检非常必要


    -------------摘抄于网络新闻

             案情:员工入职无体检,用人单位或负全责

       广州某印刷厂有一次在招工时,为了节省每人几十元的体检费用,在未对员工进行就业前体检的情况下就让员工上岗。过了几个月,其中一名工人发现三氯乙烯中毒。后来调查发现这个工人此前在其他印刷厂有长期从事接触三氯乙烯工作的职业史,很可能是在进厂之前已经患病。因无法证明该工人的疾病不是由该企业造成,必须承担治疗职业病所产生的一系列高额费用。这个结果让该企业负责人后悔不迭。据了解,像这种情况在我省并不鲜见。

            专家:入职体检不能省

      否则得不偿失

      广州市职防部门有关专家指出,目前正是企业招聘高峰期,记者近日了解到,除某些特殊行业外,其他行业从业者前往体检的人数不多,日均不到百人。业内人士呼吁,由于许多行业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不做好体检除了受到处罚,还可能要承担高额的职业病医疗、赔偿等费用,最终得不偿失。

      据专家介绍,根据新修正的《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上岗前不做好体检将承担更大的风险。通过就业前体检可以发现就业者有无职业禁忌症,防止有禁忌症的工人接触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而使原有疾病加重,或对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敏感而容易发生职业病。例如:患有听觉器官疾病不宜从事接触噪声的工作;患活动性肺结核和其它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者不能从事接触粉尘作业;患有血液疾病者不宜从事苯作业等等。

      有关专家介绍,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涉及粉尘类(如水泥厂)、放射性物质类(如通讯公司)、化学物质类(如印刷厂)的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在其上岗前最好组织其到有资质的职防部门体检。而求职者自己在就业前,也最好去职防部门体检,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和禁忌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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