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工作制”不应是“美丽的传说”
“8小时工作制”不应是“美丽的传说”
----------- 摘抄于网络新闻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但是,五天八小时的工作制消亡了,不但每个工作日没有明确的终点,双休日也可能被挤占;“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法定权益正逐渐沦为乌托邦式的口号。“星期六保证不休息,星期天休息不保证”对一些单位的职工来说已成惯例。“我现在只有上班是准时的,下班基本上都是顶着星光回家。”在某报任广告总监的朋友抱怨说:“E-mail、手机、笔记本电脑、宽带和网络使你无法隐身,工作变得无处不在。八小时只是个梦,能让过个踏实的双休日‘死了也愿意’。”
美国麻省医学院的教授津恩博士说:“赚来的钱不能补偿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也买不回因为拼命赚钱而损害的健康。因为压力造成很多精神疾病,压力能对身体造成很大影响——高血压、过敏性肠胃综合征、睡眠失调,还容易感染各种疾病。”“上半生花健康挣钱,下半生花钱挣健康”,说出了很多上班族的心声。除了“超时”的工作,和8小时工作制有关联的地方仅仅是用人单位按照8小时工时支付劳动者工资。调查显示,超30%的员工每日工作超过11小时。因为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工会“同意”、劳动者“自愿”,企业就可“加班”,至于每日加班1小时,还是3小时,每月有没有超过36小时,已不法律条文所能解决的。身边的同事都在“自愿”加班,你敢心安理得地按时回家?法律和现实比起来,还是不得不成为不能停歇的“红舞鞋”。
人是有思想的,不只是个机器。赚很多的钱而没有时间放松身心,没有时间和家人在一起,这是很悲哀的,生活失去平衡,内心世界也失去和谐。如果劳动者总是没有时间去经营家庭生活,那么很可能让劳动者的婚姻崩溃,或和子女的关系非常疏远,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25岁的普华永道女员工潘洁的离去让人唏嘘不已。“忙到天昏地暗”、“我要睡觉”……潘洁微博里表达的疲惫与无奈让众多职场人士感同身受。“你恐惧过劳死”的调查显示,从未担心过自己会“过劳死”的人仅占三成,其余近七成的受调查者“经常担心”或“偶尔担心”自己也会“过劳死”。台湾的一项研究也显示,“职场压力潮”已让10%至20%员工患有中度以上情绪困扰。据台湾“劳保局”统计,2011年,平均每15天就有2个劳工过劳死,死亡人数较2年前增长近7倍。
“8小时工作制”成了“美丽的传说”或一种奢侈,是因劳动者心底的“三怕”:一怕丢掉得来不易的饭碗;二怕在和同事竞争中处于下风;三怕影响自己事业的发展。正如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所言,“台湾劳工有‘三穷’:穷苦、穷忙、穷累,当局应杜绝企业滥用责任制及不当延长工时现象,如果继续放纵,工时再低也没用!”孙友联的话可谓一针见血。30%员工每日工作超过11小时,不仅危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是政府的软肋,法治社会的大碍。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对所有违反劳动制度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否则,8小时工作制只能是“纸上的权利”。一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在法律上对加班行为予以细致规范;二要进一步加强权力机关对劳动执法的监督,确保劳动法规的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