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用人单位被投诉举报2起以上 违法用工行为将遭曝光
乐山市:用人单位被投诉举报2起以上 违法用工行为将遭曝光
----------- 摘抄于网络新闻
为建立对失信企业行政性惩戒、市场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相结合的失信惩戒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乐山市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的制度。
曝光单位 将当作重点监控对象
据了解,乐山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都适用《办法》。对发生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市内各新闻媒体不定期向社会公布,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加快解决问题,并对此实行社会监督。公布的内容包括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等。
对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乐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为了督促被公布的用人单位纠正违法用工行为,各级人社部门会将这些单位当作重点监控、督查对象,并及时通报有关政府部门。
部分小企业存在违规现象
“我们一直都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所有的员工都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其他相关福利待遇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乐山高新区一制造型企业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规模较大的企业用工相对都比较规范。据了解,乐山城区众多规模较大的企业,涉及餐饮、制造业、零售等用工较多的企业,大都能够按照劳动保障的相关条例规范用工。
一些小企业的用工行为亟待规范。今年50岁的陶大妈是乐山城区一餐馆的服务员,一直从事服务行业的她,在餐馆、烧烤店、私营的小超市等地方工作过,但老板都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更别说社会保险了。如今,退休年龄眼看就到了,养老保险却还得自己掏腰包。
“小本生意,员工流动性大,而且一些年轻的员工喜欢自由,不愿意签合同,一部分员工想拿到手的工资多一些,也不太愿意购买保险。”乐山城区一饭店老板坦言,饭店为了节约成本,一般都不与员工签订合同。据调查了解,用工数量在10人以下的餐饮服务业,八成以上都未签订劳动合同,更别说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且这一现象在其他规模特别小的行业也比较普遍。
出现两大类违规行为 用人单位将遭曝光
究竟用人单位的哪些违规行为将遭曝光呢?《办法》将曝光的标准分为两类,一是对群众举报、投诉或劳动保障监察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下列行为的将向社会公布:涉及拖欠员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人数在50人以上、拖欠工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行为的;被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一年内2起以上或连续两年内2起以上的。
第二类就是对用人单位的一些违规行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未改正的,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拒绝执行的行为,将遭曝光。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未参加劳动保障年审或劳动保障年审不合格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未按规定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人数在80%以下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率95%以下,不按规定履行、变更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对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以及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执行不到位的;未按月支付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或工资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只申报参加了部分险种,或社会保险某一险种参保率95% 以下,或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劳动者持证上岗率在95%以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