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保缴费25年有何依据?社保局负责人答网友问
深圳市:医保缴费25年有何依据?社保局负责人答网友问
----------- 摘抄于网络新闻
日前,《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在深圳市法制办网站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引发社会关注。“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才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这一规定更是备受争议。
5月24日下午,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正面回答网民的疑问。
为什么要延长医保缴费年限?
问:深圳要将医保的缴费年限延长到25年,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医保基金里面的钱不够用了?
黄险峰:医保这件事一出台就沸沸扬扬,我认为在这个事情上,社保局出台的时候没有很好地把最容易深入浅出的道理告诉所有市民,引起了市民不必要的恐慌,很多事情可以解释的。广大市民关注医疗保险是正常的行为,目前来讲医疗保险截止上个月参保人数1114万,据我了解,现在法制办收到市民反馈的意见是2万多条,2万多条量不少,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的时候,全国人大好像只收到2万多条,作为地方法规引起这么大的关注,还是比较罕见。我可以非常负责任地告诉参保人,按照目前的缴费比例,我们十年内不调整任何费率,医疗保险基金也不会出现任何收支状况的问题,这个政策的调整不涉及到当前的社会保险基金平衡问题。但是,设定年限的长短对长远的基金平衡有影响,我们需要建立一个长远、良性的基金平衡机制,而不是着眼当前基金平衡问题。
问:我觉得医疗保险是现收现付制,我们设计的理念应该是不同的。医疗保险在十年之内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大部分人都可以达到,为什么要设置25年,我觉得非常不理解。
黄险峰:医疗保险为什么要设定一个最低缴费年限?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出台后,深圳根据该法规定而对政策进行的修改。目前全国约20%以上的地区,如湖南、重庆、云南、山东、青海、甘肃、东莞实行的缴费年限是30年;75%以上的地方实行的是25年,而且有的地区该政策已经实行了10多年。因此,深圳只是学习兄弟省市的做法,对缴费年限进行修改。医疗保险办法需要跟国家相关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衔接,我们不能关起门来只研究深圳的事情,跟国家、省里面的政策法规脱节。
深圳现行的社保政策是缴费全国最低,待遇全国最高。大多数市民的愿望也是缴得越少越好,待遇越高越好。但政策制定需要考虑社会公平。我们制定最低缴费年限要体现出公平可持续发展基本原则,并不是有些人缴费少了,待遇就高,这样不公平。设置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是为了进一步体现公平,避免出现有些人在年轻的时候赌自己不生病,短时间参加医保甚至不参加医保,退休以后与缴费时间长的参保人享受一样医保待遇的情况。如果将最低缴费年限设置过短,牺牲的是社会公平,导致少缴费参保人占多缴费参保人的“便宜”。
25年缴费年限有何制定依据?
问:让我交25年,30年没有问题,但是一定要有根据,你是否有根据?
黄险峰:制度医保缴费年限的核心问题是“这个标准怎么定?定多长?”在制定这个标准过程当中,我们参考了各方面的因素。 第一,我们借鉴国家为制定缴费年限而进行的前期调研成果。根据相关调研报告,目前经过对54个地区现在缴费年限情况进行分析,其中,男性:18个地区缴30年、20个地区缴纳25年、13个地区缴纳20年、3个地区缴纳15年,平均缴纳25年;女性:2个地区缴30年、23个地区缴25年、26个地区缴20年、3个地区缴15年,平均缴费22年。调研机构从参保人平均工作年限、自己缴费和统筹基金支出的医保费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建议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男30年,女25年。
深圳参考了这个成果,并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 从深圳现有的16万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来看,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比较集中在23-28年,我们参照整个社会保险缴费和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兄弟城市的做法,综合多几方面的因素,向政府建议采取由15年过渡到25年的方法。
能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市民监督?
问:深圳社保基金每年的收支情况如何?我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建立一个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市民的监督。
黄险峰:参保人可以上社保局的网站,我们有一个栏目,每年的基金收支情况都面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险到现在已经有监督机制,但是这个监督机制的设立并不是由社保部门来制定,从1997年起所有社会保险的情况在社保网站上面公开,向参保人通报情况。另外,今年开始,深圳社保局将为每个社会保险参保人邮寄一份记录,将参保人的缴费明细、享受待遇的情况向所有参保人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