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的指导意义何在?
最低工资标准的指导意义何在?
----------- 摘抄于网络新闻
目前广东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500元,位居全国之首,广东省是1300元,在全国第五。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深圳位居第二,广东以12.5排第五。近年来,广东连续数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3月,广东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21.1%;2011年3月份,广东继续提高最低工作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为18.6%。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
在珠三角,由于生活成本偏高,如果以生存线、温饱线和发展线来计算,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只是在生存线上。最低工资标准成了最低生存线标准,这样的最低工资标准除了能够满足人的最低生存要求,在劳动者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劳动者其他的需求也就难以得到保障了。
然而人的生存除了满足最基本的温饱问题而外,还需要有一些的精神方面的追求。而相较于13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温饱都是捉襟见肘,满足劳动者其他方面的精神追求和爱好简直就是奢谈。这样的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不如说是动物生存最低标准。因为除了动物把满足温饱当做是唯一追求目标而外,没有一个人没有任何精神层面上的追求和爱好。
在珠三角的许多用工企业,普工的工资也在每个月两千元以上。当地的汽车站、火车站的招工牌满目皆是,而打工者找不到理想工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也是普遍现象。在珠三角地区,许多企业开出两千元以上的工资,都难以招到适合企业用工需求的员工。如果这些企业按照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招工,这不是让这些招工企业自掘坟墓吗?
媒体公布了2011年广东各行业平均工资结果,其中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是住宿和餐饮业(不包括农、林、牧、渔业),他们的年平均工资只有28171元。而广东省政府设置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相差也将近一倍。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低于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但是也不应该有近一倍的差距。
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一方面应该满足劳动者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一方又能够让企业可以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实际操作。许多企业不敢参照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招工,许多企业参照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招不到工人,就说明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与现实社会和环境严重脱节。一个与现实社会和环境严重脱节的最低工资标准,其所谓的政府指导意义又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