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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明年起招聘初次就业者得去人社部门办备案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2-10-15 15:12

                                           (郑州)明年起招聘初次就业者得去人社部门办备案


    --------- 摘抄于网络新闻


             明年1月1日起,郑州的用人单位招聘初次就业人员,得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个招工备案,不然的话,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的罚款。
     
             昨天上午,郑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做客12333热线时指出,即将于明年起实施的《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明确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备案,如果不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罚款。
     
           “比如某酒店7月1日招聘了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那么,该酒店最迟当月月底应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备案。”上述负责人指出,在办理备案时,该就业人员如果是城镇户口,需要提供其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农村户口,需要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然,除此之外,还要携带其他一些证明。备案时,用人单位还要填写招收合同制工人汇总表。“这将是劳动者入职的重要证明。”上述负责人称。
     
            另外,昨天还有市民致电12333,询问双节长假的加班费问题。对此,郑州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提醒,一般单位都是在11月发放10月份的工资。如果职工怀疑单位不准备发放双节加班费,可保存相关证据,待下月工资发放后进行投诉(投诉电话为12333或0371-67439828),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对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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