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外来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可获补贴
(苏州)外来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可获补贴
----------- 摘抄于网络新闻
从苏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市出台政策为外来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提供激励保障制度,其中紧缺工种初级工完成培训实现就业可获全额补贴。
《苏州市关于开展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规定,具有劳动能力和提升职业技能愿望并能提供有关证件的人员,到经过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定点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以享受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
据了解,补贴标准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实行差额补贴机制,对经认定的紧缺工种初级工培训实行全额补贴,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培训经费补贴80%,个人承担20%。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且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于相同工种相同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苏州市同时规定,能否获得相应补贴要和鉴定获证及就业状况挂钩。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证书且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劳动者,方可获得相应全额补贴,就业形式包括个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如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证书,但没有实现就业,取得初级(含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能力证书(含特种行业上岗证)者,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苏州市人社局每年将根据产业发展和技能型人才建设的需求,发布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目录。下辖各市区可结合当地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增加或调整相应的培训专业(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