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开始实施
(山东济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开始实施
————摘抄于网络新闻
据报道,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3月11日起,开始对市属有关用人单位实施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认定。
此次审查和认定工作将围绕用人单位的职工花名册是否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要求进行制作展开。用工管理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情况、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及贯彻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等内容都在审查之列。
此次审查对象为市属及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辖区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根据文件纳入济宁市基层网格管理的中央、省属和外省、部队驻鲁单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