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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中山)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至49.13万元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3-05-15 10:08

                                                    (广东中山)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至49.13万元 

     

    ————摘抄于网络新闻

     

            适逢《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十周年,日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了一场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从活动上获悉,中山市调整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非法用工单位人员死亡一次补偿金和伤残津贴三项待遇。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较上年度标准增加12.6%,达49.13万元。

      简化工伤认定审核流程

      日前,市人社局和24个分局共设25个咨询点,开展主题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工伤权益”的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据介绍,近年来,中山市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已从最初的国有集体企业扩大到目前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此外,中山市还拓宽工伤事故申报途径,简化工伤认定审核流程,推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并实现工伤保险待遇联网结算、刷社保卡直接结算等。

      随着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调整,中山市于今年上半年,调整了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相比2012年度的标准增加了12.6%,达到了49.13万元。同时,非法用工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赔偿金和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调整后共计736950元。

      生活护理费和丧葬补助金也将调整

      另外,市人社局还公布了2013年伤残津贴调整情况,并自本月起实施。据悉,调整后伤残津贴将人均增加173.4元。其中,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伤残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每月按本人工资的90%、85%、80%、75%计算,并在此基础上乘以5%,再加95元;其中五级和六级伤残津贴则由单位支付,每月分别按本人工资的70%、60%计算,并在此基础上上调10%。

      另据介绍,市人社局接下来还将调整生活护理费和丧葬补助金等标准。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凡是2013年发生的工伤事故,即便是在相关标准调整前发生的,都将按新标准赔偿,已经发放的将由人社局补齐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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