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制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 ——职工满意度低的企业不能参评
(重庆)制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 ——职工满意度低的企业不能参评
————摘抄于网络新闻
据报道,为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近日,重庆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试行)》。
《创建标准》对企业健全劳动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合理分配工资、积极履行社保和福利法律义务、严格执行休息休假规定、积极开展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有效调处劳动争议、注重企业文化建设、职工综合满意度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10项标准作了具体规定。
《创建标准》还明确规定了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民主测评满意度低、民主测评综合平均得分5分以下、不进行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的评价等7项否决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