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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 - 云南)启动两地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4-01-03 12:15

    (广州 - 云南)启动两地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选自相关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报道中的观点不代表劳律通顾问中心的观点

     

      近日,广州市医保局与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广州签订《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广州—云南)合作协议》,共同启动两地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至此,广州已分别与海南省、云南省、南昌市建立了相关合作。

      在正式启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后,广州与云南省的参保人在办理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后,在对方的异地就医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联网直接记账报销,无需参保人先自行垫付费用后再回原参保地办理零星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据悉,2009年开始,广州便先后通过不同的模式在部分医疗机构实现了广佛、广肇、穗莞等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州参保人在周边部分城市间异地就医垫付医疗费的问题。

      报销比例按广州标准项目价格按云南标准

      话你知

      广州参保人在云南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政策待遇按广州市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诊疗项目及价格按照云南省标准执行。

      同时,参保人的就医结算将全数通过信息系统操作,由医院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属于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由医院记账,属参保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付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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