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用户名:
密码:
 
  服务范围   more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未领结婚证的怀孕职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我司有一女职工至今未领结婚证,现已怀孕6个月,请问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我司规章制度规定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带薪产假。 该员工到我司工作时才首次买社保,14年8月开始买的社保,申请生育保险备案时需社保缴满一年的职工才可办理备案,才能申请生育保险。现在该员工做不了生育保险备案,申请不了生育保险待遇。请问我司该如何处理该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是否可以为无薪产假?谢谢。
 
客服回复: 你所述的问题分两个1、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未婚先孕是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根据计划生育有关法规,违法生育包括非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违法生育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产假可按无薪事假处理。 2、目前该劳动者无法申请生育保险备案是因缴纳的生育保险不满1年所导致,如贵司在该劳动者入职当月即已为该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的,即未缴满1年的过错责任不在贵司,建议贵司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无法进行备案的原因以及要求劳动者递交合法的计划生育证明文件。过往很多案例表明,劳动者可以在分娩前补办结婚证、准生证等一系列证件,即属于合法生育,就不存在违法生育的问题。另外,如劳动者补办所有合法生育证明文件后仍然因未缴满1年而无法享受生育待遇的,建议劳动者可以向上一家用人单位追偿。
 
 
   
官方网站:
友情链接: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