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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長假員工要求反廠上班
鐘老師:我司有一名組長,去年其請假一年,現因公司要求其回廠上班,電話通知該員后,該員工再也不回電知,如果我發快遞給他,他仍遠不回來上班,我司是否可以單方面無條件解除與他的勞動合同?
 
客服回复: 1、如果仍在休假期间,单位要求其提前回来上班,原则上不成立; 2、如果休假期满,其未回公司报到上班,也未办妥续假手续的,贵司应发特快专递催告其回来上班;劳动者仍不回来的,达到一定的天数(具体天数看贵司的制度,但不得少于3天)后,贵司应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担心无法送达的可以登报公告)给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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