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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钟老师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其中第(四)款“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他合理路线应如何理解? 如:员工下班后到工友的居所用餐(非习惯性行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能否以此款申请认定工伤? 盼复,感谢。
 
客服回复: 合理路线范围的认定应当结合职工下班的目的,本案中,员工下班后赶往工友的居所地,应当属于日常生活的正常行为,与下班的目的不违背。因此,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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