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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资
公司从用工以来20个月没签书面合同。法律说满一年被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要求公司补签。但是公司也没补签。我是不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要19个月的一倍工资(因为这20个月工资都领了)?
 
客服回复: 目前大部分地区仅支持11个月的双倍工资,即自入职次月起支付额外一倍工资,至第12个月止。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持双倍工资的诉求。但你所述的情况亦有少数法院支持,建议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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