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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工资,但单位已注销
与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无合同,有其股东的转账记录),但目前该单位已申请注销,(对方不认可与之存在劳动关系)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讨要工资?需保留哪些证据?
 
客服回复: 建议尽快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虽然你陈述单位已经申请注销,但法人组织注销需要经一系列的法定程序(未必有那么快)。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如你所说的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证、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工作过程中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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