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用户名:
密码:
 
  服务范围   more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離職員工多年後罹患職業病,該如何加保社保?
我司目前有兩名員工罹患職業性腫瘤,離職時間約為五年,但職防所判定責任歸屬在我司(目前正提出再次鑑定中),社保局要求我司需重新為該兩名員工投保社保,但事實上我司早與該兩名員工不存在勞動關係,請問我司該如何應對??
 
客服回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 文 八、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九、按照本意见第八条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在职期间,单位已经缴纳社保的,即社保中心直接受理认定 工伤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如果贵单位当时没有办理社保的,即上述责任由贵司承担。 具体政策还需要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确定,如社保部门已经明确需要贵司重新投保的,建议还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要求做。
 
 
   
官方网站:
友情链接: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