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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到了退休年龄,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员工补偿金
某员工2000年进入我公司,2011年12月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但本人已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企业是否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是否需支付补偿金?企业该如何解决这类问题才没有劳资纠纷?请钟老师给予指教!谢谢!
 
客服回复: 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属于法定终止。一般而言,如果劳动者未能领取退休金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可以享受退休待遇的,即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上述两个情况,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广东地区的,即无需支付,具体需要看地方政策及法院观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建议签订退休返聘协议,即按雇佣关系处理,适用一般民法处理,可以随时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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