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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
请问:1、试用期是不是一定要写进合同里面?另外的试用期协议是否有效? 2、如果试用期写进合同里面了,企业单方面解除关系是不是还要经济补偿?
 
客服回复: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试用期应写进劳动合同,单独的试用期协议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该约定的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即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无任何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赔偿金。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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