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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代通知金
您好!关于离职代通知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法规定的只是公司应该支付给员工代通知金。但是如果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而离职,法律是没有规定公司可不可以向员工收取代通知金的。基于权利义务相等的法理,如果公司与员工在入职及离职的时候约定,员工同意如果不按照法律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离职,员工将向公司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这个是否有效可以执行?非常感谢!
 
客服回复: 依法应行不通。这样做,实际是变相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是关于服务期和保密协议所致的违约金,其他情形是禁止约定违约金的。所以贵公司提出的约定是违反法律规定,也是无法执行。————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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