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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員工守冊的民主及公示程序
鐘律師,您好!使公司員工守則具有法律效律,一定要按勞動合同法走民主協商程序及公示程序。如果是小企業,集合員工開大會民主協商并公示,操作起來比較簡單,但是對于大型企業,集中所有員工開會好像不太實際,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履行這個員工守冊的民主協商及公示程序的方法呢?謝謝!
 
客服回复: 大型企业依法应对成立工会,组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人数比例为5%,不少于30人。组建了工会的企业,可通过工会牵头选举职工代表,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讨论并投票通过(职工代表过半数),即该规定制度经民主程序确定,并向劳动者公示,规章制度制订的程序合法。--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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