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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加班费事宜
钟老师,您好! 14年4月5日清明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我司4月5日、4月6日给全厂员工放假。现员工主张:因4月5日正好是周六,公司必须给员工另外安排非周六、日时段调休1天,如果没有安排调休,要给员工支付2倍加班费。以上员工要求是否合法合理,请老师给予指导,谢谢!
 
客服回复: 法定节假日遇到休息日的,应另行补假。国务院批准的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如用人单位周一安排上班的,即应支付2倍加班费。--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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