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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计件人员加班费怎样计算
钟老师您好:之前上述问题您的回复是“客服回复: 工厂计件人员的加班费一般以该类工人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内能完成的产量作为定额产量,然后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折算出单件产量的单价(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能低于当进最低工资标准),然后根据超出产量的数量依照平时加班产量按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周六日产量按百分之二百计算,法定节假日产量按百分之三百计算。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请问法律链接是?谢谢您。
 
客服回复: 答:《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13条第2款“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支付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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